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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落户新政——好!
作者:新疆日报

新疆日报讯(记者魏红萍报道)近日,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落户政策的通知》,多项利好政策惠及非乌鲁木齐市户籍人口。这些政策除购房落户外,还包括学历、就业、投资和“投靠”等。

通过学历落户,在乌鲁木齐市各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生,均可申请办理乌鲁木齐市居民户口;具有专科以上学历,年龄在45周岁以下(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不限),可申请为本人及未婚子女办理落户。具有中专(含技校)学历,或持有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,年龄在40周岁以下,在乌鲁木齐市连续3年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,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,可办理员工本人及未婚子女落户。

通过就业落户,行政机关单位、教育和卫生等事业单位,乡镇(管委会、街道)及其站所和村(社区)聘用的非乌鲁木齐市户籍人员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),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,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,可申请为本人及未婚子女办理落户。复员士官和士兵在乌鲁木齐市就业或自主创业,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,可申请为本人及未婚子女办理落户。

通过投资落户,只要是政府招商引资重点投资项目,或符合乌鲁木齐市产业优先发展目录要求的企业,可为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员工及未婚子女申请办理落户;企业投资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可申请为本人及未婚子女办理落户。在乌鲁木齐市注册的私营企业,可凭企业一年完税证明,为企业投资人、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本人及未婚子女办理落户。

通过“投靠”落户,夫妻“投靠”的只要结婚满3年,其中一方为乌鲁木齐市户籍,另一方可申请办理落户;未婚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子女投靠户籍在乌鲁木齐市的父母,可申请办理落户;子女在乌鲁木齐市落户满3年,父母(男年满60周岁,女年满55周岁,独生子女的父母不受年龄限制)可申请落户;父母均去世的未成年人(高中在校生不受年龄限制),投靠户籍为本市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可申请办理落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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